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校史陈列 >> 正文

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17-08-03】 【字号: 】 【关闭此页【点击数:

市委党校1955年1月建校后,于当年4月成立了党支部,6月经地委批准,成立了校党委,设办公室、组织科、教育科、总务科4个科室。1983年9月,为适应正规化办学需要,改设办公室、教务科、行政科、教研室4个科室,次年6月,成立地委党校招生委员会及办公室,组建哲学教研室、政治经济学教研室、科社教研室、党史党建教研室和文史教研室。

1991年5月,经地委组织部同意建立“地区党校工作联络处”与“地区党校招生办公室”。1991年6月,经地区工会批准,成立了地委党校工会委员会。1997年5月,成立地委党校纪律检查委员会。1998年,撤销地委党校总支部委员会,建立中共雅安地委党校机关委员会。

2009年6月,雅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雅编发〔2009〕57号文,确定市委党校职工人数编制为69名,领导职数为1正3副,其中设校长1名(市委领导兼任),常务副校长1名(正县级),副校长2名(副县级),教育长1名(副县级),纪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核定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总务科、财务科、工作联络办公室、教务科、电教科、学历管理科、科研科、哲学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科社教研室、党史党建教研室、法学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