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委党校(中共雅安市委讲师团、雅安市行政学院、雅安市社会主义学院)政事权限清单
一、总则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相关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中共雅安市委举办监督职责
任命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二)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1.依法依规依章程自主设置组织与机构,确定其职权、职责、人员配置与运作规则。
2.按程序制定事业单位章程。
3.批准事业单位重大资金使用与重大投资决策。
4.任命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同志。
(三)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1.组织部门管理职责
(1)核定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
(2)确定参公事业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
(3)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考核)录用、辞职/辞退、培训、考核、奖励、惩戒管理。
(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死亡待遇审批。
(5)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
(6)核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车补发放。
2.人社部门管理职责
(1)核定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以及离休费待遇政策。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2)指导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惩流动等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
(3)管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
(4)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5)及时为事业单位因工受伤职工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服务。
(6)负责事业单位职工提前退休条件的审核。
3.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职责
(1)按程序核定事业编制总量。
(2)核定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3)按程序核定领导职数。
(4)按程序调整其他机构编制事项。
4.财政部门管理职责
(1)做好市级单位预算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2)在职责范围内对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施监督管理;做好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3)对资产管理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4)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5)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
(6)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7)负责雅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负责雅安市政府(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监管工作;参与实施雅安市本级重大财政支出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工作;对雅安市本级重大支出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决算各环节开展预算评审工作。
二、政事权限清单事项表
事项类别 |
政事权限关系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依据 |
备注 |
党建工作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和群团工作。 |
全面领导校(院)党的工作和群团工作。 |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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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抓好自身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 |
1.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 2.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党建工作保障。 3.组织党员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4.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5.做好校(院)党建工作计划或方案。 6.动议校(院)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 7.加强干部政治、思想理论教育,积极创先争优,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8.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学习业务交流,不断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履职尽责本领。 9.推荐入党积极份子,发展党员干部,做好党员队伍建设。 |
1.《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 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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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指导、督查党组织建设工作。 |
1.指导督促校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2.定期对校委、机关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 |
1.《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2.《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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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配优配齐直属单位领导班子。 |
配优配齐校(院)领导班子。 |
《公务员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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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1.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2.做好干部教育培训; 3.做好干部日常监督。 4.干部职工内部管理制度。 |
1.对校委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提出考核意见,研究推荐县级及以上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做好科级及以下参公人员职级晋升。 2.做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3.对全校教职工人员做好教育工作。 4.严格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抓好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纪律规矩教育,落实全覆盖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八小时外监督力度,增强提醒函询诫勉力度、持续抓好干部作风整顿,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肃追责问责。 5.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经商办企业的管理监督。6.任命内设机构负责人。 7.根据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水平、日常表现对职工进行评价。8.对单位职工年度考核、晋职、晋级,提出考核意见。 9.事业人员处分、奖励、申诉、考核。 10.事业人员岗位管理。 |
1.《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2.《2020-2024年雅安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雅委发〔2020〕12号)。 3.《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清理》(雅组通〔2014〕30号)。4.单位“三定”。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6.《事业单位处分暂行规定》。 7.《事业单位奖励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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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1.参公单位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职务、职级任免和升降等综合管理工作。 2. 机构编制管理。 3.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工作。。 |
1.拟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计划,做好报名、审核、考察、录用等工作。 12.按程序核定事业编制总量。 13.核定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4.按程序核定领导职数。 15.按程序调整其他机构编制事项。 16.事业人员调动(人社局)。 17.组织事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社局)。 18.岗位管理等工作指导、备案(人社局)。 19.管理专业技术人才职职评定(人社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5.《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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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全面领导事业单位工作。 |
全面领导校(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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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拟定收入分配方案。 |
拟定单位绩效工资、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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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1.经费安排。 2.拟订和落实相关工资待遇。 3.核定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 |
1.拟订和落实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2.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 3.根据定员情况和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的需要核定市级预算单位的日常公用支出需求,并以其综合财力统筹安排(财政局)。 4.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工资变动、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实行备案管理。 5.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 6.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 7.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人社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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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产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全面领导事业单位工作。 |
全面领导校(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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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负责制定本单位财物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
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本单位财务预决算及公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工作,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估工作。 3.制定并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
1.《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严格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 (雅财预[2017] 37号)。 2.《雅安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雅财行[2014]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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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1.资产管理(财政局)。 2.财务管理(财政局)。 |
1.在职责范围内对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施监督管理;做好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2.对资产管理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3.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4.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 5.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6.承担雅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和决算的审查;政府招标标底的编制、评审工作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预算评审、核查工作;负责雅安市政府(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监管工作。 |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局)。 2.市财政局“三定方案”(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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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运行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全面领导事业单位工作。 |
全面领导校(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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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1.举办主体班次。 2.承接相关专题研讨班次。 3.组织开展科研咨政工作。 4.承担宣讲工作任务。 |
1.根据组织部门主体班次调训计划,制定具体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 2.根据实际情况,承接专题研讨班次,制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 3.组织开展国家、省级、市级、校级科研课题申报、立项、结项等工作。 4.组织开展决策咨询工作。 5.承担市委宣讲团分配的宣讲工作。 |
《2020-2024年雅安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雅委发〔2020〕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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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1.制定年度主题班次调训计划。 2.组织开展宣讲工作。 3.组织开展科学研究。 |
1.制定年度主体班次调训计划。 2.成立宣讲团,组织开展宣讲工作。 3.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申报、结项等工作。 |
《2020-2024年雅安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雅委发〔2020〕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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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则
1.事项类别:按照改革试点文件规定,分解为党建工作、干部人事、收入分配、财务资产、业务运行等方面。各个事业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增加其他类别。
2.政事权限关系:分为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其中,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指按照规定需要经举办单位批准同意的事项;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指事业单位能够自行决定的事项;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指需要经过编制、财政、人社等综合管理部门核准的事项。
3.事项名称:属事项类别项目的子项,为举办单位的举办监督职责和事业单位自主运营管理的具体任务名称。
4.主要内容:事项名称的具体任务,宜细化为某项具体工作。
5.实施依据:确定该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