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雅安市委党校职能简介。
中共雅安市委党校主要任务是培训、轮训本市党员干部及公务员,完成党委安排的宣讲任务,开展科研咨政,对下级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二)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18年重点工作。
1.坚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充分发挥党校“三阵地、一熔炉”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三阵地、一熔炉”作用,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年度首要政治任务,作为2018年培训、科研咨政和宣讲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坚持把质量立校和从严治校作为党校工作的重要遵循,深入推进“三大品牌”建设。一是打造特色教学品牌。把教学作为立校之本,充分发挥雅安红色教育、灾后重建和感恩奋进教育等资源,着眼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系统性、经常性和长效性,着力打造精品现场教学点。二是打造精品咨政品牌。以《市情研究》为载体,加强对全市发展战略和重大现实问题的前瞻性、对策性研究,找准切口,重点抓好结合雅安实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研究,及时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咨询建议。三是打造党建特色品牌。
3.坚持以“钉钉子精神”下“绣花功夫”,坚决打赢龙池村脱贫攻坚硬仗。坚持把龙池村帮扶工作作为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帮扶要求,积极沟通协调,稳步推进项目实施,以道路硬化、卫生室文化室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产业发展为突破,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保障,扶贫扶智扶志相结合,确保龙池村2018年如期脱贫。
4.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党校工作会精神,积极谋划全市党校系统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雅安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17〕19号),对照省委即将出台的《四川省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校)办学质量评估办法(试行)》,积极开展市、县(区)委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做好县级党校业务指导,促进全市党校工作整体提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雅安市委党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雅安市委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18年收支总预算604.23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70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18年收入预算604.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0.68万元,占19.9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3.55万元,占80.03%。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18年支出预算60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55万元,占70.59%;项目支出177.68万元,占29.4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4.23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8.70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3.5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6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17.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4.2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8.70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17.34万元,占69.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3万元,占16.2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6.75万元,占9.39%;住房保障支出31.92万元,占5.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328.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42.67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54.1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报刊订阅开支及日常活动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8年预算数为25.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8年预算数为31.9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6.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1.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5.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为美国出访团,计划通过向发达国家高水平院校的学习,提升和打造我校的重点学科和重点方向,通过调研发达国家政府及其相关机构的运行机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国家治理、城市治理和社区治理的相关经验和智慧等。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8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2018年公务接待次数。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20%。主要原因是2018年培训班次增多,公务用车开支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校日常工作和培训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雅安市委党校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中共雅安市委党校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5.1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58万元,增长37.7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共雅安市委党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3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中共雅安市委党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中共雅安市委党校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专项性、公益性、非涉密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教育(类) 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7.卫生医疗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中共雅安市委党校
2018年3月12日